经典案例
合伙经营遇人不良 申请破产化解债务
张某开办了一建材公司,资产600万元,虽然开办时间不长,但在张某的辛勤打拼下,业务蒸蒸日上。王某见状,花言巧语,加入合作。张某遂将公司70%股权转让给王某,王某控股,担任法人代表。王某接手后,任人唯亲,处处排挤张某,加之王某根本不懂经营,公司形势急转直下。王某欲抽身退出,先以张某诈骗为由,到公安机关报案,不成,又以欺诈为由,虚构事实,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股权转让协议,返还出资。王某与张某的多起案件中,张某均是败诉。王某撤资后,却继续把持公司,拒不交还,同时侵占公司资金财物。

心灰意冷之际,张某找到笔者。笔者另辟蹊径,让张某以公司债权人身份申请公司破产。在破产程序中提起确权、返还侵占财产等多起诉讼,最终维护了张某的合法权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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